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智能車載設備制造、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屬工具制造等生產項目;
建設地點: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羅塘街道唐園村群西組;
建設單位:江蘇攀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新建;
占地面積:16000m2。
2、建設項目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概述
(1)廢氣
本項目產生的廢氣污染物主要為碳氮共滲過程產生的氨和氮氧化物;淬火過程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和顆粒物;清洗過程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噴砂過程產生的顆粒物和焊接過程產生的顆粒物。
碳氮共滲過程產生的氨和氮氧化物經集氣罩收集,水噴淋裝置處理后經1#15m高排氣筒有組織排放,未能收集的部分在車間無組織排放,收集效率為90%,處理效率為90%。
淬火過程產生的顆粒物和氮氧化物經集氣罩收集,布袋除塵器+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1#15m高排氣筒有組織排放,未能收集的部分在車間無組織排放,收集效率為90%,處理效率為98%。
清洗過程產生的少量揮發性有機物在車間無組織排放。
噴砂過程產生的顆粒物經噴砂機配套管道收集,配套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15m高排氣筒有組織排放,未能收集的部分在車間無組織排放,收集效率為95%,處理效率為95%。
焊接過程產生的顆粒物經萬向集塵罩收集,移動式焊接煙塵凈化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收集效率為85%,處理效率為90%。
(2)廢水
本項目新增用水主要為新增員工生活用水、清洗用水、水噴淋用水和切削液用水。清洗用水經廠區內污水處理裝處理后循環使用,不外排;水噴淋用水經噴淋塔配套沉淀池處理后循環使用,不外排;切削液用水全部損耗,不外排。員工生活污水經廠區內化糞池預處理后達到接管標準后接入泰州桑德水務有限公司(姜堰城區污水處理廠),經深度處理后,排入四支河經黃村河最終匯入新通揚運河,對受納水體影響較小。
(3)固體廢物
建設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生活垃圾、廢金屬邊角料、廢金屬屑、淬火油渣、廢切削液、廢潤滑油、廢焊絲、廢焊接攪拌頭、廢包裝桶、廢油桶、廢包裝袋、含油手套和抹布、收集塵、沉降塵、廢石英砂、廢活性炭、清洗水污泥、噴淋水沉渣。生活垃圾、廢含油手套和抹布由環衛部門清運;廢金屬邊角料、廢金屬屑、廢焊絲、廢焊接攪拌頭、沉降塵、廢石英砂、收集塵、廢油桶、廢包裝袋和噴淋水沉渣在廠區一般固廢倉庫暫存后交由一般固廢回收單位處置;淬火油渣、廢切削液、廢潤滑油和清洗水污泥由企業在產生時自行運送至姜堰區小微企業危廢收集暫存中心處置;廢包裝桶由企業危廢倉庫暫存后定期委托原輔料廠家回收處置;廢活性炭由企業定期委托活性炭廠家定期更換并處置,廠區內不停留。因此,本次擴建項目所產生的固廢均得到合理處置,固廢零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4)噪聲
本擴建項目的主要噪聲源是數控車床、噴砂機、焊接機、清洗機、碳氮共滲路、空壓機等設備的運行噪聲,噪聲值在75-90dB之間。項目生產設備產生的噪聲經墻體隔聲和距離衰減后,廠界晝夜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因此,項目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不會產生噪聲擾民現象。
3、環評結論
綜上所述,項目符合發展需要,其建設內容、土地利用及選址符合相關的要求,項目總體布局合理,只要項目營運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并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態保護措施后可滿足環境保護的要求,各項污染物均能實現達標排放,對環境的影響有限。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出發,本評價認為,本項目的實施建設是可行的。上述評價結論是在建設單位確定建設內容和規模的基礎上得出的。
4、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江蘇攀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羅塘街道唐園村群西組
環評單位名稱:南京名環智遠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雨花臺區文竹路8號凱潤大廈2號樓3樓
聯系人:朱智強
聯系電話:025-83357365
郵箱:13988188@qq.com
5、公眾意見調查形式和期限
調查范圍內的公眾可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以及來訪等各種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提出本項目或環境影響報告表內容有關的環境保護的意見和建議。本項目全本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即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5日。 |